「作為林祖戀的辯護人,我本來只想默默地走法律程序,不過問烏坎事件,不接受任何媒體採訪。可是在我去遞交材料申請會見的路上,卻遭到了有關方面對我的圍追堵截,讓我感到恐懼、又感到悲哀,前進的步伐止於汕尾,最後不得不打道回府。對所謂法治真的徹底失望了。」
「繼司法當局趁我在外省開庭之際,勒令我們律師事務所退回林祖戀兒子匯來的律師費之後,林家聘請的另一辯護人玉品健律師也在前往陸豐的路上被『追回』。將『保障人權』寫在憲法上(刑事辯護律師都知道刑事訴訟法第二條也寫著『保障人權』),卻讓嫌疑人電視認罪,令律師無法介入。這就是依法治國嗎?不!這是土匪當道!」9 q. b& k- A G/ o4 q) Rwww1.tvboxnow.com9 Q8 \ P3 p0 \- 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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