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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馬來西亞] 婦援組織: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qqonqq    時間: 2013-8-7 10:34 AM     標題: 婦援組織: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

(吉隆坡6日訊)婦女援助組織(WAO)認為,家庭暴力法令已經保護男性,婦女、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應全力集中在執行與執法,而不是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。
9 }/ N- \+ b- }- W0 t8 `在上週發生了2宗丈夫被妻子虐待的暴力事件後,婦女、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諾哈妮就宣布要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。
  X) ]- B* t) l1 uwww1.tvboxnow.com該組織今日發表文告告知部長諾哈妮,男性已在家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,獲得保護。
- x; Q+ |7 Q& z: x; a" U. d/ w“該法令保護的性別詮釋是中立的,涵蓋不僅是配偶、前配偶、孩子和無行動能力的成年人,或任何其他的家庭成員。
7 E0 j# ?2 z/ j. jtvb now,tvbnow,bttvb該組織說,無可否認男性也可以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。然而,不幸的是,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婦女。tvb now,tvbnow,bttvb2 ^" {5 T( D4 G# _5 Z, F
據警方統計,在2011年和2012年在馬來西亞家庭暴力個案中,約75%的受害者是女性。www1.tvboxnow.com- ]' ^1 Z& L9 s2 j1 |
文告指出,整體上來看,家庭暴力仍然是婦女面臨最醜陋與現實的問題。! _1 q2 X% y: P4 V
該組織認為,這並非起草新的法律的問題,最重要的是加強“家庭暴力法令”的實施和執行,因為法令不分性別,都有給予他們所需要的保護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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