; d/ D* C& M8 Wwww1.tvboxnow.com徒勞無功 淪為笑柄 : E; T. S! k e2 ~" V1 `2 i4 i5 f$ n# R+ k8 M8 K! h
想當初,《紐約時報》揭露溫家巨額財富時,溫家聘請的律師曾發表聲明,指溫家寶的母親現時名下沒有任何股票;當時就有網民質疑這個聲明是玩弄文字遊戲。《紐約時報》的報道是指溫母名下「曾有」價值上億美元的股票,溫家律師的聲明卻強調「現時」沒有任何股票,一字之差,天壤之別。現在溫家寶這封信也是如此,他自稱「我從來沒有,也絕不會做一件以權謀私的事情」,問題是其妻子、兒女及同胞兄弟是不是也是如此呢? [" \6 W* ~* `- J, @4 L
/ L; ^+ m6 l f. O) {+ |tvb now,tvbnow,bttvb當官當到總理這個層次,在撈取好處謀取私利時,已不用自己出手,更不會留下簽字授人以柄,其家人或者秘書,一個暗示,一個眼色,便有下屬打點一切,鋪路的鋪路,搭橋的搭橋,再難的事也易如反掌,再大的利益都可信手拈來。《紐約時報》當時也聲稱沒有發現溫家寶以權謀私的證據,但溫家的巨額財富卻是活生生的現實,這如何解釋呢?難道溫家的人個個都是商業奇才,幾年之間就可以賺到二十七億美元?公仔箱論壇7 H) t4 v) j- J8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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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法院審判薄熙來時,薄熙來也辯解當局那些貪腐的指控與自己無關,都是谷開來收的錢,但最終薄熙來還不是被判處無期徒刑?內地腐敗官員在上審判台之前,哪個不是正義凜然、自稱清白的呢?又有哪個會認為自己是以權謀私呢?溫家寶若真認為自己是無辜的,就應該公布自己的家庭財產,並一條條反駁《紐約時報》的指控,並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,否則給友人寫再多的信,都是徒勞無功,只會淪為笑柄。$ `! e7 Q4 ]/ N, N'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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