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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馬來西亞] 上訴庭準《前鋒報》撤銷與彭大臣訴訟當官者不能起訴媒體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qqonqq    時間: 2016-3-3 07:48 AM     標題: 上訴庭準《前鋒報》撤銷與彭大臣訴訟當官者不能起訴媒體

(布城1日訊)上訴庭今日裁決,擔任官職者不能就媒體的指責而提出訴訟,除非是涉及誹謗個人名聲。0 [# }7 ]7 Z) Y4 o- y
以羅哈娜為首的上訴庭三司,批准《前鋒報》大馬有限公司撤銷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,起訴《前鋒報》誹謗的訴訟。% Z6 K3 K! n0 Q
對事不對人5 V+ b1 ^5 f3 W# s
羅哈娜是引用英國德比郡議會,起訴泰晤士報公司的庭案為例子,即英國法庭裁決地方政府不能起訴他人誹謗。' u7 e% v( C+ x; r
她在判詞中說,法庭認為《前鋒報》的文章內容是針對安南耶谷的大臣職而非個人,因此安南耶谷對該報提出的誹謗訴訟應撤銷,並諭令安南耶谷支付3000令吉的堂費。
/ P8 T5 S; ~% f2 u( b5 ^; n( D# Z另外兩名法官是上訴庭法官依魯斯和高庭法官林添鑽。公仔箱論壇  ]% m) k* d9 b! Z, h/ a# v
安南在去年12月5日入禀法庭,起訴《馬來西亞前鋒報》在去年11月9日在《前鋒報星期刊》,由署名阿旺士拉末的專欄文章“安南很厲害嗎?”(Hebat Sangatkah Adnan),而要求普通賠償、加重賠償、懲戒性賠償、利息和堂費及他所認可的道歉方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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