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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今次事件,正如大家所讲全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可能发生,只不过没有摄影及放大!

如果要怪/问责,首先一定不是那18个路人,因为事情的发生为意外,意外的造成是两岁的受害者走出马路,马路如虎口,如果受害者是22岁的话,你还会怪那司机吗?

1. 两岁孩子是无知的,照顾孩子完全是父母的责任

再来司机要负上疏忽责任,讲电话赶时间,知道撞到人还踩油逃跑,但这司机算还有人性,会主动联络孩子父母,在好多撞后逃的事件中, 有几多个还理得你生或死?

2. 惹事司机应付上撞后逃的全部责任

第2个司机,他明明看到(就当他看不清楚是人,就算是一块石头)他是看到才闪高灯的,旁边有足够空位闪避却直驶而过,真是怕那小孩死不去!

3. 第2个司机也应付上一定的责任

最后来到社会问题,不是路人甲乙丙丁,是18个,有者路人、骑电单车、驾三轮电单车、带小孩的母亲,为什么他们视而不见?真是冷血到连人命也不顾? 现今世界可以理解的是,大家都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事不关己,己不用心!问问你自己的良心,不是吗?不是不想去帮,而是怕惹祸上身!

4. 社会的变迁造就人们的冷漠无情

据闻在庞大的压力下,肇事司机已自首,警方也寻获第2司机,事件应该告一段落,两岁的死者还是让她R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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