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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馬來西亞] 4·28集會闖禁區蔡添強須自辯

(吉隆坡29日訊)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被控在4·28黃綠大集會時碼闖禁區案,法官馬末阿都拉今日裁決他表罪成立,必須出庭自辯。
& Y/ V9 V  m5 n8 @法官認為控方已證明蔡添強的表面罪名,因此諭令後者須在11月29日和30日自辯。公仔箱論壇6 c) Q6 W/ Y. e6 |5 {! T0 {
他說:“被告可在犯人欄、證人欄或保持緘默的下,為自己辯護。”
# @6 r/ k8 Y5 k2 D! v公仔箱論壇蔡添強在代表律師拉蒂花陪同下,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說,他將選擇在證人欄內自辯。/ Y" I3 n# S* v  t, t
拉蒂花補充說,辯方還未決定證人名單,確認後將會對外公佈。
  T' Y. E) T$ e9 M+ s蔡添強也是峇都區國會議員。他今年5月15日被控在4月29日凌晨2時30分,在警察訓練中心不遵守警官拉惹古柏的指示,堅持不離開這個在1975年禁區指令下被列為禁區的地點。
2 y/ X5 r' [3 l4 o5 r* u9 ]根據控狀,他已因而抵觸1959年禁區法令第4(2)條文,可在第7條文下判刑,一旦罪成,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、罰款最高1000令吉,或兩者兼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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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civicboy19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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