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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馬來西亞] 4·28集會闖禁區蔡添強須自辯

(吉隆坡29日訊)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被控在4·28黃綠大集會時碼闖禁區案,法官馬末阿都拉今日裁決他表罪成立,必須出庭自辯。
! O: H0 G6 S. s1 d" G) W法官認為控方已證明蔡添強的表面罪名,因此諭令後者須在11月29日和30日自辯。: b' \* F8 l5 [" x8 M. u2 j  S
他說:“被告可在犯人欄、證人欄或保持緘默的下,為自己辯護。”
- l( z3 c9 A8 e" X( I蔡添強在代表律師拉蒂花陪同下,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說,他將選擇在證人欄內自辯。3 I4 P3 x4 j4 j* L
拉蒂花補充說,辯方還未決定證人名單,確認後將會對外公佈。
2 a  c" i* d8 e1 u2 K蔡添強也是峇都區國會議員。他今年5月15日被控在4月29日凌晨2時30分,在警察訓練中心不遵守警官拉惹古柏的指示,堅持不離開這個在1975年禁區指令下被列為禁區的地點。tvb now,tvbnow,bttvb3 \1 d( K, D0 y8 J
根據控狀,他已因而抵觸1959年禁區法令第4(2)條文,可在第7條文下判刑,一旦罪成,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、罰款最高1000令吉,或兩者兼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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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civicboy19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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