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布城4日訊)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,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。
/ _3 Y+ M7 D9 F+ I; K$ T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。tvb now,tvbnow,bttvb; V' D. v, q8 D5 ]
他在宣判時說,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。
& g; L: {! O9 Z+ ]-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,最新最快電視,軟體,遊戲,電影,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。“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,而非禁令。”公仔箱論壇6 C1 T# J; A) h e$ P1 l
不過,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,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。公仔箱論壇; X5 Q; X; x6 H$ Q0 d+ \7 l+ G
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,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;他們已繳付罰款。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