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布城4日訊)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,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。
1 e7 L8 S- U0 rtvb now,tvbnow,bttvb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。6 r4 o8 i$ p, W6 n8 ?7 O, g
他在宣判時說,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。
|$ B6 H+ y' hwww1.tvboxnow.com“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,而非禁令。”
9 [7 R N: _0 u* J s& Z不過,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,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。公仔箱論壇! `. P$ x; E- f, }: d3 W
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,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;他們已繳付罰款。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