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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馬來西亞] 碾斃鄰婦案·控一級誤殺被告女兒:“街坊不信父親惡行”

(北海30日訊)因丟垃圾事件引發男子倒車撞死一名華婦案,被告家屬今日在數十名街坊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,稱該事件引發的辱罵等已造成他們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受到影響。% a, G) [6 z/ ~% h; B1 R
被告女兒鄒小姐表示,自該事件發生後,許多網友就以很惡毒的言語來抨擊一直以來,在他們一家人心目中是個好人的父親。" H/ Q+ M% b2 u) y  t4 d. @5 j. f6 @
她表示,其父親和家屬在事發後沒有料及事情的嚴重性,也缺乏法律知識等。
) f* \1 x' t7 Q公仔箱論壇她說,他們一家住在樂達園A座組屋超過10年,父親曾擔任居民協會主席。
8 f& t& t9 x; J( \公仔箱論壇事發後,許多街坊都對媒體報導父親的舉動感到驚訝和難以置信。
4 @: J2 A" [9 r  ^$ ?% v她說,許多居民也對其父親的遭遇感到同情,她呼籲更多目擊者挺身而出,讓事發始末能更清楚明白。9 d9 n9 Y! `0 ^/ V6 b
巫金14鄉委會主席洪洳鴻表示,他與被告認識20多年,他呼籲公眾在法庭對該案件裁決之前,不要對被告家屬投以異樣眼光。
- l4 Q& @. S6 M; ^2 vwww1.tvboxnow.com家住北海的中年技工鄒德亮(53歲,前譯曹德良)於本月28日在第一級誤殺罪名下被控,被告否認有罪後,案展至2005年1月22日過堂。tvb now,tvbnow,bttvb+ N( P( n# a, a4 ]
控狀指他於2014年11月21日凌晨12時40分,在發林鑽寶莊7G座組屋樓下旁小巷的露天停車場,撞死一名華婦李淑萍(47歲),觸犯刑事法典304(a)條文下的第一級誤殺罪名。此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3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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