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[新加坡] 被捕时未过‘试用期’ 19岁龟公没领到薪水

19岁就当龟公,还有“试用期”!青年在公寓经营娼寮、招揽7泰妓,结果因未过“试用期”,分文未得,还被判18个月缓刑监视及120小时社区服务令。
1 o% g2 X( Y2 H" [) j公寓经营娼寮* J: c% h  _% q4 o" ~( v

$ _# o' j* H: I2 Q公仔箱論壇被告陈文聪面对11项靠妓女卖淫为生、招揽妓女及非法经营娼寮的控状,指他在去年5月至7月期间干案。
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