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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馬來西亞] 杨映波:没法令管制服务费

(吉隆坡7日訊)國內貿易、合作社和消費者事務部日前公佈“收服務費須有2條件”,遭質疑沒有法律依據,因為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此事必須如此行。
. O! N0 ~* H( ~% v' U6 B3 Z( X! Q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楊映波就提出,在沒有法令明文管制服務費的情況下,徵收服務費與否,是屬於“私人協議”,即是商家和客戶“你情我願”的交易。
  o1 O- F8 u# z  j  }8 L他接受《南洋商報》訪問關於商家如何應對新條件時坦言,不認為貿消部的宣佈在法律上是正確的。7 W5 D- n  x1 S) {
他解釋,協議並非一定是白紙黑字,同樣可以是口頭和行動上形成的。公仔箱論壇! v7 Q, C& Z4 G. b: a6 u% X8 o
他也說,從法律角度而言,貿消部是沒有辦法來阻止這項私下的協議,“除非我們現在有法令的限制,但是現在並沒有。”
9 x4 \1 w' o; ^% }, b& `# |tvb now,tvbnow,bttvb因此他認為貿消部提出的所謂勞資集體合約也是不需要的,目前主要是業主和顧客之間的意願。
2 ]& U8 j2 L7 I, p  f; ?8 K公仔箱論壇根據他的“私人協議”說法,餐飲業者只需要很明顯地展示“有徵收服務費”,那就由顧客來決定是否要完成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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